(一)认真贯彻执行校、院两级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组织本院全体行政工作人员努力工作,为教学、科研提供优质服务。
(二)负责组织草拟本院行政工作的计划、总结,上报、下发的文件的草拟和初审,一般性工作的批办。
(三)负责安排人员做好本院各类会议的记录,做好相关材料的建档工作。
(四)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、安全保卫、,计划生育、爱国卫生和基层工会工作。
(五)负责本院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、图书资料、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。
(六)负责本院的对外联络、接待、协调等工作。
(七)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的考勤、请销假等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(八)完成院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