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进行工作,业务上接受社科处、科技处的指导,工作实绩由院和社科处、科技处共同考核。
(二)协助主管领导起草本单位科研规划、年度科研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做好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组织和管理等具体工作。
(四)掌握本单位承接的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技术合同项目、科技产品生产项目的组织落实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,及时提出解决科研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建议。
(五)掌握了解本单位重点学科、科研机构情况。
(六)了解掌握本单位科研工作中的典型材料,及时提供有关科研情况报告。
(七)按照学校规定,及时做好本单位科研项目、科研人员、研究经费、研究成果等方面的科技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(八)及时做好有关科研文、电、函件等的上送下达工作,急件急办,重要文、电、函件等及时复制,存档备查。
(九)完成院领导、学校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