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湘潭大研究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》(湘大研发[2005]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定于2012年5月5日至6月5日集中办理10级、11级硕士研究生2012-2013年度校外住宿审批手续。请各通知本符合校外住宿条件(见附件1)硕士研究生按《湘潭大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流程》(见附件2)准备相关材料,并注意以下几点:1、本校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三年只需办理一次,但需在此次汇总表中注明。其他同不论上一年度是否申请,本年度均须重新申请,每次申请在外住宿年限只能是一年。
2、务必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办完相关手续,超过规定时间期限,校不再受理相关手续。
3、校外住宿申请通过者应及时退房,《退房程序单》(见附件3)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工作部(处)管理与就业指导科,逾期不退房者,取消校外住宿申请。
4、办理时间:5月5日至6月5日
5、办理对象:10级、11级硕士研究生
6、办理年限:2012-2013年度
7、办理条件:见附件1
8、办理流程:见附件2
研究生工作部(处)
2012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