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切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,提高政治理论水平,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、提高科学决策能力,高水平推进学院工作,按照上级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制度。
一、院党委学习中心组,由院党委成员组成,根据工作需要,其他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学习。院党委书记为召集人。秘书由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。
二、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: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;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;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;现代科技知识、金融知识、法律知识、历史知识和现代教育学、管理学理论及上级规定要学习的有关内容。
三、中心组学习以自学为主,适当集中,每学期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三次、时间不少于6天。
四、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系统学习有关著作、文件和资料。每次集中学习要围绕一个专题,并把上级部署与学院实际结合,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,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集中学习之前,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特别要加强对战略问题、重大问题、热点问题以及苗头性、典型性、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,认真准备发言提纲。集中学习时,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、民主讨论的风气、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。每次学习完毕,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所学内容撰写心得体会。
五、集中研讨时要严格考勤,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,须经院党委书记批准。
六、加强党委中心组的督促检查和材料归档工作。党委中心组每年的学习计划、学习资料、学习体会、学习记录及年终总结等相关材料,由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整理归档工作。
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
2014年10月